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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河湖违法行为举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19-10-12        大    中    小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快速发现及时查处涉河湖违法行为,省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涉河湖违法行为公众有奖举报电话0351-6165198和邮箱sxhhjb@163.com。欢迎社会公众举报省内涉河湖违法行为,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未经批准或许可围垦河道、湖泊;侵占水域、滩地;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建设跨河、穿河、穿堤的桥梁、道路、管道、排水等工程设施。

  2.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等“四乱”行为。

  3.沿河湖工矿企业、城镇、农村等私建排污口。

  4.非法排污、超标排放等污染河湖水质行为。

  5.其他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行为。

  二、举报奖励

  对举报内容核查属实的,以充话费形式奖励举报人人民币三十元整。对同一举报内容,奖励首次举报人,举报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