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水利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忻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和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06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水利局、五台山风景区社会农村工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全面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防控,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成效。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农村群众“有水喝、喝好水”。一是进一步落实“三个责任”。农村饮水安全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供水保障机制和应急工作机制;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各供水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等;供水单位要加强对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水管网的安全巡查和检修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水安全,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并做好有关人员自身卫生防护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按照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充分发挥水利、卫健、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优势,建立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做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饮水安全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值班和工作报告等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信息,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处置上报,信息报送要实行一把手把关制,不得虚报、瞒报、乱报。 

  二、统筹兼顾,落实工程建设任务 

  目前,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资金和中央维修养护资金计划已经下达,各县(市、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推动社会经济正常发展。一是要落实好工程建设项目。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二是把握好工作步骤。为确保年度工程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各县(市、区)要在2月底完成实施方案的批复,3月底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为疫情过后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开展好“回头看”工作。今年要完成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交账,各县(市、区)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回头看”,对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及时予以完善,确保饮水安全工作不漏一村,不漏一人。四是估算好工程建设投入。今年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将大幅减少,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及早向领导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切实解决好排查发现问题,为全面打好打胜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战役奠定坚实基础。 

  三、率先垂范,全面推进水费收缴 

  经过多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已基本到位,但水费收缴难、水费收缴率低的问题普遍存在,成为制约农村供水工程健康运行的最大隐患。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工作安排,今年将对水费收缴不力、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为此,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水费收缴的组织领导,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以过硬的工作措施和办法推动水费收缴工作。要在群众中广泛开展用水义务宣传,营造水费收缴的良好氛围,切实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落实好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工作。 

     

    

    

  忻州市水利局 

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