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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忻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3-07-11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2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水利局党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去抓,严肃对待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学习内容,狠抓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统一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水利局党组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后2日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进行了传达,并先后5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明巡察整改纪律,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市水利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于2023年4月11日,研究制定了《中共忻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15项31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了10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党组书记带头领办整改事项,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分管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好自己领域的“关口”,担负起分管工作的整改主责。

  (四)深化长效机制,强化工作实效。市水利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清单,敢于动真碰硬,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以解决点上的具体问题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拓展好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目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方面15项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需长期坚持的28个,需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的3个,制定完善细化各项制度12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落实整改成效

  (一)针对运用新时代治水方针来统领忻州水利改革发展方面还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忻州市水资源公报》《忻州市2022年用水统计》编制工作和黄河干支流水量分配工作。二是对照《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细则》和水利部的新要求,原平市、静乐县、繁峙县、保德县、五台县完成实施方案编制、节水提标改造、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宣传和评估等工作,通过水利厅的验收。原平市在水利厅验收的的基础上又通过了水利部复核。目前全市57%以上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2023年计划安排神池县、代县开展创建工作,并在年底完成验收。三是忻州水网连通工程计划融资15.37亿元,县域小水网工程和城乡供水工程计划融资10.64亿元,目前正在推进中。大水网第二横忻州水网连通工程已与国开行、农发行达成融资意向,拟定融资方案。县域小水网工程和城乡供水工程已同省国开行达成融资意向,拟定融资方案。四是滹沱河水利中心健全完善灌溉管理制度,印发了《滹沱河水利中心灌溉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各受益村庄的节水宣传力度,对灌区科学、节约、合理用水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春浇灌溉已经通过乡村两级政府在大多数具备条件的受益村实行划小畦堰,基本没有出现大水漫灌现象。五是争取到农业水价改革中央、省级资金260万元,拟对灌区基础设施进行改善,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市财政年初下达维修养护资金30万元,计划在2023年秋浇前对干、支渠淤积严重的地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淤。

  (二)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和党员干部在读懂原著深入学、结合业务系统学方面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了《2023年中共忻州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坚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围绕学习主题,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交流发言,同时,通过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党组中心组学习载体,努力实现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按计划开展5次,开展交流研讨1次,党组班子成员开展领题调研6次,并结合工作实际形成6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强化党支部核心作用,市水利局认真落实市委和市直工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要求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传党建云平台。机关党委所属4个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第一季度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被市委督查室和市直工委联合专项督查通报表扬。三是要求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良好的学习制度,做到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四是要求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采用专人领学、专题辅导、交流发言、专题讨论、警示教育、业务知识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跟时事形势,做好各项政策理论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际工作。

  (三)针对个别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忻州市2023年全省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计划表》,积极对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按期推进前期工作。截至6月份,市水利局各项前期工程进展顺利:1)县域小水网工程:水库工程6座开工建设,岢岚宋木沟水库可研批复。引供水管网工程:偏关已开工;五寨初设批复,准备开工;宁武和静乐可研批复,编制初设;神池、保德、岢岚可研编制完成,待批;神五岢三县共用管线可研批复。2)忻州水网连通工程:5个供水项目可研、规划选址报告编制完成,获得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证;土地预审相关报告、环评报告、节能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正在编制中;忻府区供水项目、定襄县供水项目、代县供水项目共计2.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已经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原平市供水项目及段家岭至上阳武供水项目已按上级要求修改并上报;初步拟定融资贷款方案,按照金融系统要求,完成了融资资料组卷。3)骨干调蓄水库(水池)工程:坪上水库已由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开展可研报告编制;王家会水库已完成可研编制、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大保水库、童子崖水库正在编制可研报告;西营水库可研报告已按照省厅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黎明水库可研、初设编制完成,其他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具备开工条件;铺路水库因项目选址占用基本农田暂不实施,已选定五花城水库作为替代方案;李家峁调蓄池可研已批复,正在办理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4)防洪能力提升工程:18个项目中10个项目已完成初设批复,6个项目完成可研批复,1个项目正在履行可研批复手续。5)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初设批复;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个项目初设均已批复;新建淤地坝项目38座初设均已批复;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17座初设均已批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6)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城乡一体化工程4个项目,可研已批复,正在编制初设。7)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个项目。汾北灌区可研批复,初设编制完成待批;羊眼河灌区正在编制初设。二是未申报全省城乡一体化供水及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项目的9个县中,偏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63亿元,正在优化设计方案;宁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规划可研已编制完成;代县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神池县县域小水网供水配套(三期)工程可研已编制完成,正在等待批复;静乐县、岢岚县正在编制县级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规划可研报告;五台县、五寨县、保德县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规划。三是经省水利厅核定,2023年忻州市拟重点推进18个防洪能力提升河道治理的项目。截至目前,17个项目已完成可研或初设报告审批。

  (四)针对抓落实力度还需加强、多元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淤地坝建设方面,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淤地坝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省厅将联合省发改委编制中期调整方案,各县已上报调整计划;在坡改梯项目方面,各县在选址上与当地农业部门进行了有效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小流域治理方面,上报了我市清洁小流域建设计划,确定了2023年代县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二是加大整顿关闭自备井的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督促忻府区水利局对未关闭的34眼自备井分类实施,截至目前,又关闭3眼。三是市级和原平市、代县、宁武县、五寨县、河曲县、偏关县水质检测中心,已具备42项水质检测能力;其余县水利局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增加运行经费,落实专业性强的检测人员,提升检测能力。市级水质检测中心已完成216个水样抽检任务,完成率达41.4%。四是大水网第二横忻州水网连通工程已与国开行、农发行达成融资意向,拟定融资方案。

  (五)针对全面履职方面不够到位、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中央、省直接下达资金后,相关业务科室分解绩效目标后,财务科及时转发;上级下达切块资金后,财务科上报分管领导,会同业务科室拿出分解意见,并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再由财务科下达计划。二是截至目前,已对下茹越水库检查4次,针对检查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并要求限期整改完成。三是厘清机关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能分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1月市水利发展中心、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市农村供水排水站空缺的15个副科级岗位已配备完成;2023年5月市下茹越水库服务中心正科级岗位配备工作目前已进入考察阶段;市滹沱河水利中心已草拟干部推荐方案,预计年底前完成选任工作。四是制定《忻州市水利局重点工作督导督办实施方案》,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督办。五是积极协调各县,与省厅和黄委会沟通帮助相关企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目前,已多次与省厅、黄委会沟通,黄委会于近期可能对黄河干流的取用水审批权限进行部分权力下放到省厅。待下放后,积极争取批复各县取水许可。六是认真贯彻、严格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指导手册》以及省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测评实施办法》要求,执行项目监管工作,同时积极制定、完善我市项目法人管理办法,并按照要求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县域小水网保德县李家湾水库、五寨县颐峰水库主体工程已完工;神池县龙泉水库、宁武县阳方沟水库、偏关县马家山水库工程全力推进中,力争年底主体工程完工;静乐县杜家沟水库力争年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岢岚县宋木沟水库工程可研已经省水利厅批复。七是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质量监督工作职责,每年对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部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已达到检查要求频次。八是新建淤地坝项目安装实时监控设施已经开始在部分项目上进行尝试。监控设施安装后有效果,但将存在不兼容的问题。待省厅平台建成并统一运行后,根据要求予以逐步推广和整改完善。

  (六)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和保密制度建设、管理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了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至少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计划于6月份班子成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交流发言。二是细化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开展了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清理规范工作。三是加强对“山西干部在线”“学习强国”APP的应用,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好“碎片化时间”进行学习。四是确定张伟作为市水利局固定保密员,并向保密局报备。确立3项工作为我局工作秘密清单内容。五是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在单位楼道和门厅张贴了保密宣传画报,并定期在大厅播报保密宣传教育片。六是根据忻政保发〔2021〕1号文件通知,于今年3月底前部署了我局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七是建立办公设备台账,拟购置涉密计算机及配套的打印机、保密载体等设备。

  (七)针对水旱灾害防御机构不健全、农村供水保障存在不足、用水计量设施安装未实现全覆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忻州市水利局以忻水发〔2023〕50号发文《忻州市水利局关于成立水旱灾害防御机构的通知》,要求有关县市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完成整改。二是问题反馈中的村庄供水保障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今后将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各县每个月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一次问题排查自查,对排查出的饮水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需时间整改的,限时整改,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三是忻府区现已安装入户计量水表1950块,忻府区人居环境饮水工程项目预计今年安装45000块入户智能水表。2023年神池县入户水表安装项目,已申报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各县正在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增加计量设施安装数量。

  (八)针对制度出台不严谨、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不严格、作风不严不实、深入基层一线专题调研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批评教育了制发文件相关工作人员,提升了其思想认识,责令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并编印《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和《市水利局机关制度汇编》,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在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从2023年6月1日进入汛期起,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并每天要在值班日志上签名。四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述职述廉报告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加强作风建设,自觉形成遵章守纪意识。五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省委蓝佛安书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12个重大问题”中涉及水利工作的六个课题进行领题调研。通过调阅资料、实地调查研究,完成大小水网贯通、地下超采区治理、黄河水利用现状、中水使用、水价改革、“五水”综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工作等内容的调研报告。六是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结合日常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所辖项目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今年来,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陆续深入保德县、宁武县、五寨县、偏关县、河曲县、静乐县、原平市、繁峙县、代县等地督导检查监管项目,尤其是省市级重点项目,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九)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忻州市水利局“三重一大”党组议事制度》和《忻州市水利局局务会议制度》,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务会,规范各类会议召开。二是规范所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结合《忻州市水利局“三重一大”党组议事制度》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审议程序等,真正做到制度严格、执行统一、流程规范、决策科学。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完善会议记录形式,确定专门固定的会议记录簿,确保会议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四是严格执行《滹沱河水利中心灌溉管理制度》确定的水费收缴办法,确保水费收取科学合理、应收尽收。

  (十)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引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将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以党建工作统领水利各项工作,以党建工作的成效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二是在市水利局官网设立党建专栏,要求市水利局各基层党组织和所属党支部常态化向党建专栏提供党建信息;三是严格执行党务公示制度相关规定,党务公开主要以设置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印发书面材料、召开会议、简报、网站、报纸等多种方式和形式进行公开。四是严格执行组织部印发的《忻州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及时做好第一书记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局机关党委于2023年3月29日及时接收繁峙扶贫点2名轮换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市水利发展中心党总支从2023年1月份开始停收1名驻村干部的党费,责令其到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十一)针对系统内专业人才梯次不合理,下属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储备和培养缺少有针对性的举措、执行有关回避制度不严格、针对执行干部选任政策规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任前公示环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回避制度。二是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储备。为二十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了岗位。并于2022年12月向市人社局提交了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2023年1月调整了30余名科级干部,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三是选任过程中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强化监督。四是在选任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纪实材料整理归档,干部选任纪实工作逐步走深走实。

  (十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未做到“四同时”、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很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度全市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制定了《忻州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由局办公室、人事科牵头每半年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制定了《党支部考核评分标准》,由各基层党组织牵头每半年对所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最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积极组织市管干部进行轮训,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十三)针对警示震慑作用不够、重点岗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将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支部组织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学习,2023年上半年,市水利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3次,开展廉政提醒3次,各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累计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14次,提醒干部职工时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时刻守住遵纪守法的底线。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领导干部、机关各科室和单位结合各自岗位、工作职责,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制定了防控措施。成立了内部审计领导小组,设置内审工作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审工作。三是今后将结合我局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举一反三、扯袖提醒警示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四是针对原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2018年将58亩土地违规出租事件,中心与承租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多次沟通协商未果,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5条、206条规定,于近期向忻府区人民法院或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五是滹沱河水利中心实验站8.2亩试验田已收回中心统一管理,由灌溉科负责,今后该土地的附加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整理地上树墩杂物等产生的费用已从试验经费中列支解决。六是2023年3月8日已将28套流速仪下发各灌溉站管理使用,并对28套流量计加装防盗设施,7月份就可投入运行。

  (十四)针对上轮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水利发展中心正在对《忻州市水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忻州市水发中心公车使用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拟组织党员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完善修改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并对严格履责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联系支部的党建工作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党支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并及时组织好整改落实工作。四是制定《党支部考核评分标准》,设立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方面的考评内容,细化了评分标准和赋分标准,通过自评和考核评分结合的方式,每年年底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单独考核审定评分。五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放下身段、放下面子,勇敢解剖自己,班子成员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坚决做到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开好高质量民主生活会。5月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直面问题、深入检查,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相互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立足长远长效,坚决抓好巡察整改结果运用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水利局党组和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工作作风更加严实,理想信念更加牢固。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所有整改问题落实到位,整改成果落实到位,推动水利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队伍建设。市水利局党组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丰富学习形式,营造研讨之风,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将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与水利工作发展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管大局、抓落实的重要作用,助推水利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夯实支部基础,加强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品牌创建,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工作紧密结合,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驰而不息纠四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市水利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深挖问题根源,加强纪律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50—8676878

  电子邮箱:sljjgdw666@163.com

  中共忻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7月3日